政策法规

人防动态

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 人防动态 >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23”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07

穗府〔2023〕11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23”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23年9月16日10:10 — 10:33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0:10 — 10:13试鸣预先警报;10:20 — 10:23试鸣空袭警报;10:30 — 10:33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机动防空警报车及部分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资讯广播(FM96.2MHz)、金曲音乐广播(FM102.7MHz)、经济交通广播(FM106.1MHz)频道、广州地铁电视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及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州市甚高频智能防灾应急预警系统,将以手机短信息、微信、微博等方式,适时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四、其他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在部分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疏散掩蔽、消除空袭后果等内容的实兵演练外,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