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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知识

发布日期:2015-08-13

 
 
 
 
  ●人民防空的内涵
   人民防空是以阻止敌人空袭兵器发挥效能和消除敌空袭后果为手段的防空,是政府动员并组织人民群众为防备敌人空袭、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它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
   ●人民防空的任务
   根本任务: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敌人的空中袭击作斗争,以此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斗潜力。
   平时任务:宣传贯彻人防法规;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计划;组织制定城市主要目标的防护建议;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加强人防工程、通信警报、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积极参加城市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抢险救等。   
        战时任务: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宣传动员,适时发放空袭警报,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隐蔽,指导群众开展互救自救;组织群众防空组织开展抢险抢修工作,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人防教育的意义
   ●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的意义
   人民防空教育,就是组织教育人民,使之学会在各种危害应急条件下的防护知识和生存技能,具有重要意义:
   (1)人民防空教育是扎实的爱国主义教育。
   我国现在还仍然面临着各种潜在的战争威胁。特别是随着高技术兵器装备的发展,敌人空袭兵器的投射能力和破坏能力日益增强,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性能不断改善,敌对势力利用领土、领空、领海争端,挑起民族、宗教矛盾,破坏祖国的团结和统一等。人民防空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人民在和平时期的警惕意识,通过人民防空教育,可以使广大人民关心人防建设,增强全民团结,激发全民斗志,增强爱国主义意识。
   (2)人民防空教育有利于形成和提高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
 人民防空是全体人民有组织的自觉行动,人民防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广大群众积极而正确的行动。通过人民防空教育,全民动员和参与进来,有利于形成整体的防护能力,实现防空的目的。
   (3)人民防空技能在平时灾害事故中能直接发挥作用。
 战争灾害和自然灾害都对人们造成突然性危害,常规炸弹爆炸和核冲击波对人员和建筑物的毁伤效应与地震有相似之处,核爆炸辐射效应和火灾危害,放射性污染和核泄露事故,生物危害和传染病流行,化学武器袭击和工业毒物泄露等都有相同的地方。所以,人们防空技能在平时的灾害事故中是通用可行的。
   (4)人民防空教育有利于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
 人民防空教育涉及的知识面广、特点突出,学习的防护生存技能实用性强,既有利于居民增长知识,又有利于居民锻炼技能,提高实践能力,可以促进居民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发展。
   人防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我国防空工作的最重要依据。它是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7年1月1日实施的。
   公民在人防中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防空法》中关于公民在人民防空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获得人防信息咨询、疏散指导、工程掩蔽或紧急救援帮助的权利,接受人防教育的权利,个人投资人防建设享受国家或城市规定的优惠政策的权利等。
    
        义务: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根据需要参加人防专业队,遵守人民防空管制规定,不占用人防通信频率,不损坏人防设施或在工程出口堆放杂物、不在工程内部乱倒废物、影响工程使用等。
   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责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职责
   利用各种方式教育、训练居民,使居民学会在平时事故、灾害、恐怖事件和敌人空袭中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与防护技能;建设人防设施并进行防空准备;指导居民在战时能从掩蔽、疏散和其他途径获得安全保护等职责。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它是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8年8月13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粤常发[1999]3号公布,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