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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人防办等十一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1

粤人防〔2017〕266

 

 

各地级以上市人防办(民防办):

现将《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人民防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有关情况的掌握,重要情况及时报省人防办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0月30

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人防办

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审改办发〔201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改办,国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人防办(民防局)

  经研究论证,决定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地要及时通知行政审批大厅和各事项实施机构,认真落实取消有关事项的要求,同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

      料(27项)

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人防办

                                    201797

  

 

  抄送: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人事处       2017年10月30日印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