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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扩建工程人防审批事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9-17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扩建工程人防审批事宜的批复

时间:2012-10-12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福州市人防办:

  榕人防办〔2012〕11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2009)、《房屋建筑学》(郝峻弘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关内容,建筑物按使用性质可分为生产性建筑和非生产性建筑两大类。生产性建筑又可以根据其生产内容的区别划分为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非生产性建筑即民用建筑,是指提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的建筑物,根据其使用功能可以进一步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农业建筑指各类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房屋,如温室、粮仓、禽畜饲养场、水厂品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农业上用为储存种子的用房等。

  二、粮仓由于服务对象或用途的不同,造成所属的建筑的范畴不尽相同,如纯粮食中转和储备的粮仓属于农业建筑,粮食加工储备的粮仓也属于农业建筑,粮食批发流通储备的粮仓属于民用建筑。你办请示的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扩建工程可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审批。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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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jrf.gov.cn/show.aspx?ctlgid=241480&Id=957269498058)

登陆时间:2013-9-1 7   14: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