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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防应急避难场所正式建成
发布日期:1970-01-01
2008年12月25日,由深圳市民防办负责具体承办的深圳市莲花山公园、荔枝公园民防应急避难场所正式建成,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李一康、市民防办主任周幸安为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揭牌。
莲花山公园、荔枝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是深圳市民防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试点,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生活安置区(棚宿区)、医疗救助区、治安消防区(包括安全警戒和消防栓、消防泵、灭火设备)、应急通信区、水电保障区、环境卫生区(包括设置独立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垃圾处理及排污设施)、物资食品发放区等七大区域。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将计划按市、区、街道、社区等不同层级、不同规模,分期分批建设100个应急避难场所,并由职能部门配置和储备相应的救助设施和物资。这些场所建成后,在一旦遇到地震、火灾、水灾和战争等重大突发灾害事件时,能有序、有备、有效地组织广大市民避难避险,形成抵御能力较强的防护体系,为深圳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