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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防办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1970-01-01
深圳市民防办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时向市民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做到了工作透明,有效地引导了广大市民提高国防和民防意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办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对《条例》第九条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及时进行了公开,对《条例》第十条要求行政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情况下,也及时全面的予以公开:
(一)领导重视,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办一把手经常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包括我办的机构设置、职能、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通过政府公报、民防网站、办文窗口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明确了由办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刘尔良同志为办新闻发言人,邹从学处长、徐俊旺副处长为新闻发言人助理。规定凡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新闻发言人及助理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授权也可由分管副主任承担。正式信息发布前内容确保专业和准确,并按程序审批。重大信息主要办领导亲自接待媒体解答,如今年“5•12”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后,市民十分关注,周幸安主任通过电视直播说明了我市地震方面的情况,刘尔良书记、邹从学处长也分别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向市民解答了有关疑问,宣传了防震常识,及时稳定了人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利用载体,注重抓好信息公开与宣传服务有机结合。
2008年我办以防空警报试鸣等与市民关系密切的重大活动和事件为契机,分别以不同主题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宣传了我市民防工作。9月7日我办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9月2日我办就组织召开了信息发布会,提前五天向市民发布了通告,同时向新闻媒体传递了相关新闻,全市形成了关注人民防空的热潮。我办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民防工作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让广大市民提高国防和民防意识。从6月28日开始,利用2个多月时间,在市科学馆举办地震科普知识展览,展出的有宣传地震常识的展板和仪器等80余件,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有1万多人到现场参观学习。同时开展民防讲座16场,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6场,积极帮助市民了解和掌握民防知识,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
除进行新闻发布外,我们还利用“5•12”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中南五省(区)人防工作会议和全省地震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等时机,积极向有关媒体进行发布信息并对民防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全年我办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通告2次,深圳卫视等新闻媒体现场发布信息2次,在国家《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刊登宣传报道1篇,在省《广东人防》杂志刊登7篇,《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刊登5篇,市级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等新闻媒体刊登[FS:PAGE]23篇(次),有效地扩大了民防工作的影响。
目前,我办尚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后,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一如既往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来源:深圳市民防办网站www.szm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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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时间:2009-05-15-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