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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府召开《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1970-01-01
梁社新对《办法》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有关问题作了解释说明。他指出,该《办法》以文件形式对人防工程进行规范,将人防工程的开发使用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和市场化轨道;对人防工程明确了两种主体和处分形式,解决了制约人防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拓宽人防建设投融资渠道,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以加快人防工程建设步伐;对人防工程实行有偿使用,由人防工程使用者向人防工程投资者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对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实行优惠政策,将人防工程使用权和经营权推向市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享受国防工程、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市政项目等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实行使用证制度和审验制度,以保证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合理有序进行;规定人防工程投资者按照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立规范的人防工程标志牌,以规范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让群众了解、知晓,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为战时城市居民紧急掩蔽提供方便。
霍荣荫强调指出:要合理开发使用人防工程,科学规范管理人防工程,让人防工程发挥最大的战备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社会,造福百姓。他说,《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珠海市人防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的经济生活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都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他相信,通过认真贯彻《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办法》,全市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将会更上一层楼,走在全省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