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动态
当前位置:人防资讯 > 人防动态 > 正文
立足平战结合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日期:1970-01-01
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建设,珠海人防已基本形成了拥有规模较大防空地下室的城市防护体系、指挥通信体系、遍布全市范围的防空警报信息系统和以防护技能教育为主的人防教育机制等人防资源。为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平战结合”方针,根据新时期人民防空“战时应战、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要求,珠海市人防办在机动指挥平台建设、人防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开拓创新,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动人防机动指挥所建设转换为市应急机动指挥中心,努力实现一笔投资多种收益,服务社会管理
珠海市人防办根据上级关于做好人防应急准备工作的指示和《广东省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实施计划(试行)》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随着国家国防动员工作由应急准备转入长期准备、常态化建设轨道,为建设好、发挥好人防机动指挥所在平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功能作用,将人防机动指挥所建成市应急机动指挥中心,既满足人防机动指挥需求,又适应全市应急机动指挥需要。
二、出台《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办法》,引导和规范人防工程的开发使用,服务市民生活
长期以来,由于上位法的缺失,人防工程产权不明,相关管理和维护难于落实,致使人防工程“有建设、无管理”的局面一直存在,严重影响其战备效能和平时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作用。为此,珠海市人防办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开展人防立法调研,全力推进人防行政立法。“走出去”是指与市法制局联合组成人防立法考察组到杭州、济南、郑州等城市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请进来”是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带队视察人防建设,查摆人防工程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督促和呼吁,推动人防行政立法,解决人防发展的瓶颈问题。经与市法制局的共同努力,《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办法》于12月份经市政府颁布实施。该《办法》规定了人防工程的处分权、小区业主的优先租用权,设立了人防工程开发使用的优惠政策和有偿使用、挂牌标示、使用登记等制度。这是广东省首个有关人防工程开发使用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将逐步改善珠海市人防工程“有建设、无管理”局面和城市“停车难”问题,促进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成为广东省人防工程开发使用管理先行先试的排头兵。
三、编制《珠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服务城市建设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提出“精心组织住宅开发、街巷整治、旧村改造,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打造精品建筑和建筑组群,彰显城市个性和特色”的指示,珠海市人防办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建设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先行优势,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确定为当前人防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积极推进。一是从人防易地建设费中抽调资金组织编制《珠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该《规划》通过了市规划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审核,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