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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防办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发布日期:1970-01-01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韶关市人防办按照实践活动部署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纵深发展。一是坚持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习形式上有创新,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观看电教片等规定集中学习形式的基础上,转变思路,«走出会议室”,结合业务活动开展学习,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内容上能管用,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出发点,将党的群众路线内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推动人防(应急)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将学习成效融入到工作中去,确保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成效;学习时间上有保证,规定每周至少学习半天以上,每位党员要完整记录学习笔记。二是坚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前阶段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摆放征求意见箱等形式的基础上,扑下身子,结合基层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建议,真正做到«耳聪”,善于听取来自不同的声音;«耳顺”,不怕群众«挑刺”;«擦亮眼”,真正听懂群众的声音,以听真话的魄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坚持落实边学边改。将前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类梳理,制定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工表,把需要整改的项目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方式、整改时间节点,做到每一项意见都有人负责、有人承担、有人落实。(韶关市人防办   郑  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