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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发布日期:1970-01-0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 6月 12日,“全省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会议”在湛江市召开。省人防办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人防办主任或分管领导、秘书(综合)科长共 73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湛江市各县(市)区人武部长和人防办主任列席了会议。会议分析了新时期我省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近年来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明确了全省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第二步发展目标和任务。会议期间,对被国家人防办评为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茂名等 6个市人防办进行了表彰,受表彰单位分别介绍了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同时,组织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湛江市人防办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情况。会议重点突出,时间紧凑,效果明显,达到了预期目的。
注重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识的深度决定工作的力度。随着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越来越深,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开展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组织力量越来越强。全省人防系统把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作为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发展难题。充分认识到“准军事化”建设是应对世界新军事变革,推进人防军事斗争应急准备落实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省“战备人防、效益人防、和谐人防”建设的必由之路,作为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管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各市成立了“准军事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加强对“准军事化”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准军事化”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人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列入整体建设之中,加强统筹规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扎实推进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单位积极向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各级领导支持,主动有所作为。广州市人防办领导亲自给各区、县级市主要领导写信,并登门拜访,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茂名市人防办利用一切机会积极主动地向市领导和军分区领导汇报“准军事化”建设情况和人防建设的新成果,反映“准军事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领导的大力支持,市委书记罗荫国同志亲自参加人防应急准备检查工作并作重要讲话,市长邓海光同志在人防部门工作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为人防发展排忧解难,推进了“准军事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全省人防系统积极贯彻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机遇,瞄准“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准军事化”建设目标,按照“设施配套化、信息网络化、任务目标化、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了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全省 21个地级以上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茂名等六市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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