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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9-17
粤人防〔2018〕332号
为规范、统一、明确全省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们代拟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于2018年8月16日至9月10日以《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粤人防〔2018〕293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公众通过网上留言、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就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相关证明、审批、适用范围,以及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修订征求意见稿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在继续完善、修订征求意见稿时予以统筹考虑。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15日
(在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省人防办站点等公开公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法制办、省国动委综合办,各地级以上市人防办(民防办)。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人事处 2018年9月15日印发